大阿伯都(Albertus Magnus 1192-1280 A.D.)
大阿伯都屬於道明會,生於德國,可是在義大利讀哲學及醫學。一二二三年進道明會,以後回德國教書,曾任好幾個大學的講座,並且後來在教會中還做過主教。一二七七年到巴黎大學,真正成名是在巴黎大學,因為在巴黎大學,他完成了大部份的講義,並且在教授課程中,完成整個的體系。大阿伯都的著作,表面上看都是神學的作品,事實上,是以哲學的理由支持神學的理論。比如他提到「降凡」的問題,提到「復活」、「創造」的問題,問題雖然是神學的,但是解決的方式卻利用了亞里士多德的辯證,利用了哲學。 大阿伯都利用哲學的方式,是從亞里士多德對生物、動物的觀察,因為他對事物觀察細微,因此他的思想非常清晰,細微和清晰的本錢做他的哲學工作,可以說能夠把西洋的哲學提昇到奇峰。他的學說在物理、生物學上,可以說是追隨了亞里士多德,可是他內在的生活,卻跟隨了奧古斯丁,在原則上,他的著作哲學、神學、醫學都分開,就在這種分的工作上,也見到了它們的結合,它們相互之間的調和,大阿伯都一生最重視的哲學問題,也就是這相互調和的可能性,如何在一個個人的身上,同時可以看到他的信仰,他的哲學思想,以及他肉體的康健。 很顯然的,大阿伯都設法把神學、哲學、科學聯起來討論,在科學中他選擇了醫學,使得醫學、哲學、神學能夠融會貫通,他整個的工作,也就在這整個的統一工作上面。可是這種統一的工作,仍是形式的。
他的哲學內容,可以說是一方面利用奧古斯丁「光照」的學說,另一方面又利用新柏拉圖主義的「流出說」。認為神、人、世界三位應該屬於一體,感官世界和精神世界所得出的東西,最後必然是最終的實體。如此大阿伯都在「共相之爭」的問題上,把神的觀念放入共相中,以為觀念先於事物,同時又在事物中,並且也在事物之後。這種解釋表示神觀念中,所有的觀念是先於事物,可是在事物本身而言,觀念是在事物之中,對於我們後知後覺的認識而言,應該是事物先於觀念。
大阿伯都這裡,很清楚的是綜合了柏拉圖,亞里士多德和唯名論的學說,因為他的總結,使得「共相之爭」從此消聲匿跡。也就因為大阿伯都在統一和調和的工作中,指出哲學各種派系的互相競爭沒有任何意義,而只能在分工合作的情形之下,把哲學推向高峰。 論到「實體」、「存在」的東西,大阿伯都認為靈魂是肉體的實體,給了肉體的生命,但是每一種靈魂都有消極以及積極的悟性:積極的屬於思想,消極的在接受感官所給予的材料,消極的悟性從感官得到資料,積極的悟性加以加工,而得出知識。 如果我們說大阿伯都調和了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,他的弟子聖多瑪斯則以亞里士多德為主,發展中世哲學至奇峰,關於多瑪斯的思想體系,後面另闢章節討論。
(撮自鄔昆如《中世哲學趣談》P. 151)